(槟城3日讯)槟州首长林冠英宣布槟州第2期房屋发展计划,7个地点占地逾77依格,惟他未表示建立多少个可负担房子单位,一切需进行研究后才能获知,他会再另行公布。
有关地段遍布槟威两地,他早前也宣布了落在威南地区的第1期的发展计划,今次宣布第2期,他表示不久的将来将公布第3期计划。他说,有些地段由私人界发展,有些则由槟州发展机构负责。惟,无论如何,房屋发展计划中,必须要有30%的廉价屋单位,另25%必须是50万令吉以下的单位,不过这项条规只限部分高密度的地段上而已。他补充,这是州政府的承诺与发展商的努力,为槟民打造可负担房子。
他说,根据行政议会的决定,首个落在北海甘榜爪哇(Kapong Jawa)9.9依格地段,建议成为综合发展地段,包括公务员宿舍、廉价屋单位及商业单位,由私人发展商建造。此外,威北安邦惹惹(Ampang Jajar)占地19依格,计划建造廉价屋单位、威中大山脚区11.71依格、威中Mukim 12(Juru Height旁)20依格、直落巴巷Mukim 9政府地段6依格、柴埕街(Lebuh Bakau)3.21依格及齐来也路7依格。
威中Mukim 12地段中的临时地契将在2012年杪截止,柴埕街目前共有8所房子、3间货仓、2间庙宇、7间修车厂、2间茶室、1间家私厂及1间仓库,当中15个建筑物是有临时地契,另9个则没有。林冠英是在第一副首长拿督曼梳、第二副首长拉玛沙米及暂管槟州房屋局的行政议员黄汉伟的陪同下,如是指出。-